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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云表村村民合作社
联系人:覃献
联系电话:15177953312
特别 告知
1.出租标的列示的面积为委托方预测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2.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所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3.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并对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4.竞租人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5.在租赁期间,给予补贴政策政府给予的青苗补贴等均归出租方所有,由出租方自行申报领取。土地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6.标的的地上附着物由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处置。
交易 条件
1.支付期限:成交首年租金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力式(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 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739 1201 0100 4439 87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厢竹信用社2.往后每年租金在当年度租期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个月内,支付下一个年度租金。
㈠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17:00,缴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739 1201 0100 4439 87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厢竹信用社2.退还: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3.竞租人岀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租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租人的竞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租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1)提供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2)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 10天)不与岀租人签署租赁合同;(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包括首期租金、承租押金等)或交易服 务费;(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5)扰乱竞价秩序,使竞相活动无法进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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